致霾元凶非机动车,环保部承认重化产业为污染主因_66公里
2023-12-18
近日来,以京津地区为代表的的华北地区雾霾连天,而关于雾霾成因亦是众说纷纭,引起了网友热议。昨天,环保部通报对华北22个城市(区)的环保督政结果给出答案。通报指出,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致“工业围城”、能源结构“一煤独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政府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在华北地区一些城市比较普遍,重化产业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重点关注
1产业布局能源结构成瓶颈
“工业围城”“一煤独大”现象普遍
11月底至12月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刚刚经历了两次持续多日的重污染过程。是谁贡献了超高的污染物浓度?相关专家表示,就整个华北区域而言,原煤燃烧和工业排放是污染物最主要的来源。而这一问题的根源,就是华北地区“过重”的产业布局和“一煤独大”的能源结构。
据悉,环保部此次综合督查涵盖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华北六省区市。督查发现,产业结构布局和能源结构问题成为华北地区环保瓶颈。由于规划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进展较慢,“工业围城”、“一钢独大”、“一煤独大”等现象在华北地区一些城市比较普遍。比如,唐山、邯郸“钢铁围城”现象突出,邢台重化工业四面布局,包头城区呈现“东铝、西钢、南化、北机、四周电”的格局,阳泉、晋中、乌海、平顶山、焦作等城市“一煤独大”等。
此外,在能源结构方面,除北京、天津外,华北地区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近90%,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重化产业是华北地区很多城市的支柱产业,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既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给环境治理带来巨大困难。
2环保基建滞后历史欠账多
农村环保能力不足成污染“重灾区”
一方面是重工业和重煤炭带来的超环境容量的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却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和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的放任。
环保部督查发现,在华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十分普遍。多数城市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较多。城乡集中供热率普遍较低,清洁能源供应不足,工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小型自备锅炉常见,散烧煤大量使用,致使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从环保部近期督查情况看,虽然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北京市在售散煤煤质超标率为22.2%,天津市超标率为26.7%,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平均超标率为37.5%。邯郸、邢台、张家口、阳泉、乌海等地散烧煤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河南省多数地市甚至尚未将散煤污染问题纳入管控重点。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常见。擅自停
运治污设施,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现,超标排放问题较为常见,突出存在于焦化、玻璃等行业。
此外,城乡接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环保能力不足,环境管理粗放,不少地区“土小”企业群和小作坊比较密集,加之一些污染企业退城进郊,给农村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带来困难。这些地区治污设施落后,日常监管薄弱,环境污染突出,较之周边及县城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偏差。
3多地治污方案“流于形式”
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情况仍然突出
为什么多年的大气治理,而公众感受到的改善效果却并不明显?环保部督查发现,各地治污方案落实、考核不力的情况仍然多见。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许多地方有方案、没措施,有部署、没落实,有考核、没问责,导致许多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质性环境效果。
河北省部分地市制订的压钢减煤计划,内容不实,可操作
性不强,难以实现确定的减煤压钢的目标;南阳市虽然制订了蓝天工程等系列实施方案,但与河南省政府有关要求相比,在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均存在不小差距;郑州市制订的14个大气污染治理专案,在被约谈前基本没有落实。
此外,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城或乡镇的特色产业或支撑性产业往往也是排污大户,环保意识薄弱,加之基层环保工作比较粗放,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的现象较为常见,环保监管矛盾大。同时,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仍然突出,其他有关部门环保责任不落实与畏难松懈、推诿扯皮情况并存,散煤治理、扬尘管控、油气回收、秸秆焚烧等工作常常进展缓慢,环境治理压力尚未完全传递到有关部门。
专家观点
1京津冀啥时候能告别雾霾?
到2030年空气有望达标
在12月12日召开的“首届创蓝国际清洁空气技术大会”(以下简称“清洁空气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表示,到2020年,只有珠三角地区有希望达到现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尤其是PM2.5达到要求,长三角地区希望能达到目前珠三角的水平;而全国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有望达到目前长三角地区的水平。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才有望达标,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的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2污染物减排多少才能见效?
现有基础上减排50%左右
郝吉明说,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意味着各种大气污染物都要大幅削减。初步估算,要实现达标,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减59%,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减71%,PM2.5的一次排放比2012年消减70%,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比2012年大概消减45%。
“通过我们的阅兵蓝、APEC蓝,实际上证明要想空气质量改善,消减50%左右的污染物排放量是需要的。”郝吉明强调,当前污染物减排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过前一段的消减,容易消减的已经做了,要进一步消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能是一个攻坚期。
3.谁来保障大气治理的实施?
各地需尽快编制限期规划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在“清洁空气大会”上表示,地方政府应科学编制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环保部备案,并向全社会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依照上述法律依据,王金南将全国城市分为空气质量已经达标的领跑城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的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尚未达标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恶化城市。
王金南强调,对于已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进一步改善;对于临近达标城市,地方政府应承诺在“十三五”末实现基本达标;对于污染较重的城市,地方政府必须尽快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确定最终达标期限。
“限期达标时间表确定出之后,必须经当地人大备案批准,向老百姓公布,这样把环境质量负责制真正落实下来。”王金南说。